华泰汽车集团及张秀根等被恢复执行13亿
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,近日,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、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、张秀根等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,执行标的13亿余元,执行法院为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,法定代表人为苗小龙,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,经营范围含委托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、配件,货物进出口,销售汽车,企业管理咨询等,由张秀根、苗小龙分别持股99%、1%。风险信息显示,该公司现存9条被执行人信息,被执行总金额超29亿元,此外,该公司还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、失信被执行人(老赖)及终本案件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