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最高法院:支持对谷歌罚款41.2亿欧元
欧盟最高法院欧洲联盟法院6月19日宣布支持初审裁决,对谷歌处以41.2亿欧元(约合人民币340亿元)反垄断罚款,标志着这场持续14年的法律博弈进入终章。事件源于2011年欧盟指控谷歌滥用安卓系统垄断地位,强制设备厂商预装谷歌搜索、Chrome浏览器及应用商店,并以撤销系统授权相威胁。
法院总顾问科科特在关键性意见书中驳斥谷歌辩护理由,指出其通过"网络效应"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构成垄断。"谷歌利用安卓生态的支配地位锁定用户,实质上扼杀了市场竞争空间",这份被欧盟法院通常采纳的意见,成为压倒谷歌的最后一根稻草。面对裁决,谷歌发言人表示"深感失望",警告该判决将"阻碍开放平台投资并最终损害用户权益"。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罚款已是欧盟对谷歌的第三笔反垄断处罚。若加上此前因搜索服务垄断被罚的39亿欧元,其在欧盟累计罚金将高达82.5亿欧元(约681亿元人民币),而针对广告技术业务的调查仍在进行中。欧盟法院预计在数月内作出最终判决,这或将成为全球科技反垄断的标志性案例。